责编: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 2012-11-15 来源:浙江摄影协会 点击:6162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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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宗旨∶
中国福利彩票以“团结各界热心社会福利事业的人士,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筹集社会福利资金,兴办残疾人、老年人、孤儿福利事业和帮助有困难的人”为宗旨而发行的。自1987年发行以来有效地弥补了各级财政对社会福利事业投入的不足,缓解了政府的压力,为充分反映福利彩票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福利事业的发展做出的重大贡献和成就。为使这一“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造福千万大众的活动通过图片的形式进行更广泛的宣传,特举办首届“福利彩票杯”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全国摄影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人民摄影报社、浙江省摄影家协会、浙江省绍兴市民政局、绍兴日报社
协办单位:
浙江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承办单位:
绍兴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三、征稿细则:
(一)作品主题和内容
用图片形式表现福利彩票面世以来,对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促进以及 “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发行宗旨,充分展示广大彩民及受益金援助对象在这个过程中的喜怒哀乐、自强不息、热爱生活、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表现福利彩票坚持为发展福利事业筹集资金的目的,以及“来自社会,服务社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传承精神。
(二)大赛征稿细则
1.本届大赛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及海外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征稿。参评摄影作品数量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不论胶片还是数码拍摄均可参评。
2.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请保留原始文件,JPG不少于2M。用胶片拍摄的作品主办方将根据需要调取底片。
3.作品入选后,举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参赛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举办方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举办方有权在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商业用途另与作者联系),所获稿酬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5.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凡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6.同一作者获纪念奖数量不限,同一作者不得重复铜奖(含)以上奖项。
7.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举办单位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进行通报。
8.征稿时间:2005年至今。征稿日期:2012年7月至12月 30日(以收到为准)。
9.大赛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参赛作品邮寄地址:浙江绍兴市延安东路《“福利彩票杯”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全国摄影大赛》办公室收(请在信封上注明“福利彩票杯”全国摄影大赛”字样),邮编:312000。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628号519室
联系人:沈洁 联系号码:0575-88615694
四、大赛奖项及及奖金设置(税前)
最佳照片奖 : 1名 奖金20000 元
金 奖: 2名 奖金10000元/名
银 奖: 6名 奖金6000元/名
铜 奖: 10名 奖金3000元/名
优 秀 奖: 30名 奖金600元/名
纪 念 奖: 80名 奖金300元/名
所有奖项颁发均由主办单位盖章并发放获奖证书。
首届“福利彩票杯” 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 全国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2年6月
链接
一、征集内容:
1、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福彩公益宗旨是,用独特的视角,精彩感人和有冲击力的画面表现福彩公益资助民生项目,建设成就。内容包括:(1)城乡社会福利设施包括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等综合性的社会福利机构;城市老年福利养老院、老年公寓及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院、残疾孤儿学校、残疾儿童康复中心等儿童福利机构;精神病人福利院、残疾人康复中心等民政残疾人福利机构。(2)优抚安置设施包括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光荣院、复退军人精神医院、复员军人疗养院、军供战、烈士纪念建筑设施等。(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设施包括救助管理站(原收容遣送站)、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及救助站。(4)社区服务设施包括社会服务中心设施。(5)慈善超市设施;(6)星光老年计划;(7)居民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
2、福彩公益资助非设施类公益资助成就(特殊对象资助和人文关怀)。内容包括:(1)福利机构孤残儿童助医。(2)残疾儿童特殊教育。(3)各类公益福彩助学活动。(4)各类公益扶老、助残活动。(5)社会赈灾救助活动。(6)捐助慈善(非灾害救助)。(7)星光救助计划。(8)各类救灾救济活动。